(校政字〔2018〕36号 2018年11月29日)
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6〕2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61号),现就进一步完善学校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加强审计整改是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学校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审计整改要求,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抓好整改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全面覆盖等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建立审计整改动态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校审计处报送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整改报告和必要的整改证明材料,同时抄报相关职能部门。审计整改报告内容应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采纳审计建议和建立完善制度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等。审计处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学校领导或审计联席会议报告。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一事一报。
(三)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和问责机制。校审计处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核实,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应当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清单销号制度,要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学校关于审计报告的决议、审议意见以及批示等的落实情况,列入学校督查事项限期完成。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账销号,并适时开展审计“回头看”,确保改到位、不反弹。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对被审计单位消极应对、敷衍拖延审计整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整改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校审计处查明原因后形成书面报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向学校领导或审计联席会议报告。
(四)健全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校审计处要统筹管理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加强与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对校审计处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校审计处要依法依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及时向校审计处反馈结果。
(五)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校审计处在严格核实基础上,适时向学校领导、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审计整改情况。加强对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一是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综合考核内容;二是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审计单位加强预算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屡审屡犯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清理、修订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要建立完善重点预警预防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涉及体制机制等原因整改难度较大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与校审计处共同加强综合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长办公会和审计联席会议,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及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督办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审计质量。校审计处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切实做到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审计标准、审计保障措施的规范有效。要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意见,依法依规提出审计建议,切实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发挥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审计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督办协办,延伸审计整改链条,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