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198号)、《印发<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四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20〕45号)及《关于开展部分学院资产清查及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2019〕2号),近期将开展部分学院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审计目的
通过清查审计,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摸清“家底”,固定资产实行条形码管理,切实做到“一物一卡”,卡片信息内容准确,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和保值增值,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审计范围
本次清查审计的单位主要为2019年涉及专业机构调整的6个学院:数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音乐学院、黄梅剧艺术学院及人文学院(除人文学院外,其他学院已报送自盘材料)。
清查审计的内容:截止到清查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已登记入账的房屋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图书等固定资产。
三、清查审计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清查审计方式
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我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各学院资产进行清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时间安排
1.清查前期准备阶段,粘贴资产标签。(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8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打印资产标签,各学院于10月12日到行政楼南101室领取,并对所属资产一一进行粘贴标记。
2.清查审计阶段(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审计机构采取扫码枪盘点方式对各学院资产一一进行扫码盘点。请各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联络员按以下时间安排做好清查准备工作。
时间 |
学院 |
10月19日-10月27日 |
数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0月28日-11月4日 |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11月5日-11月11日 |
音乐学院、黄梅剧艺术学院、人文学院 |
3.出具审计报告(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6日)
审计机构根据学院自查及审计清查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整改(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0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此次专项审计结果开展整改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审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