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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29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刘大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省审计厅对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运用大数据分析方式对省级12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和重点民生项目、重点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02.2亿元。继续加大“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投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一圈五区”建设,省级安排专项资金20.3亿元,支持皖北、皖江和南北共建产业园区发展,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97亿元,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28亿元,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资金规模达到142亿元。统筹涉农、债券和存量资金165.2亿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支持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拨付引导资金9亿元,助推长江经济带“七大行动”和“三大一强”专项攻坚战。统筹11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岸线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面落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违规举借隐性债务问责办法。

——财政改革逐步深化。分领域加快推进财政事权改革,印发科技、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重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完善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省级垫付35%,切实缓解企业和市县财政资金压力。创新预算公开评审论证,深化预算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加大政府财务报告试点改革力度。

——预算管理不断加强。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0%提高到25%。省级集中收回存量资金8.9亿元,全部用于应对减税降费影响。开展省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试点,探索构建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合理的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省市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建立库款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对26个重点项目、2个部门和2项财政政策开展重点评价。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省审计厅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去年12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目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相关制度71项。

一、省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统筹投资情况。省财政厅编制的2019年度省级决算草案列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9.67亿元,支出4559.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51.92亿元,支出1247.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85亿元,支出47.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4.93亿元,支出356.2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 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支出进度缓慢。一是有27家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低于60%。二是2016年、2017年,省统筹投资预算安排国家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省级试点项目和省电子政务灾备中心项目资金1.02亿元,在2018年底尚有9426万元资金未使用的情况下,2019年又安排上述项目资金7000万元。截至2019年底,累计支出6548.6万元,尚有1.07亿元未使用。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省国资委4个项目2200万元,当年仅使用1046.34万元,其中1个项目200万元无支出。安排2户省属企业2个项目2亿元,因项目未按预期推进,截至审计时,仅支出1520.57万元。

2. 部分项目投资计划未按规定及时下达。15个省统筹投资项目未按财政部要求在10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涉及金额44219万元。

3. 部分协议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审计抽查发现,因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和不兼容项目同时收费等原因,省本级39家协议医疗机构扩大医保基金报销范围33.73万元。

(二)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14.74亿元中,有49.53亿元未落实到地区。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有53.29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二是省统筹投资预算安排15亿元,其中10.1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 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指定用途和方向。省级下达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69项115.2亿元明确了支出方向或具体用途。

3.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不够到位。省财政厅在下达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结核病防治等32个专项资金时,未同步分解下达资金绩效目标。重大公共卫生等4个项目自评报告未反映全年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2019年8月公开了2018年省级政府决算,但未公开2018年度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22家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实现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对44个部门及所属51家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其中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5个部门及所属13家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及所属38家单位的有关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预算管理不断加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持续压减,实际支出占预算的8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3个部门未将以前年度结余、利息收入编入预算,涉及金额165.66万元。二是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差达50%以上。三是3个部门多编项目预算27.55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一是1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的34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当年尚未使用资金14925.9万元。二是9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经费657.6万元。三是4个部门虚列支出66.53万元。四是1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够严格。主要是部分费用列支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手续不完备,未编制或未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五是1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实有账户结余资金未有效盘活,涉及金额13821.51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方面。一是5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足额收取非税收入533.01万元。二是10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144.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一是资产使用与处置不合规。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出租房产未进行公开招租,涉及面积4232.84平方米;7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资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涉及资产原值1426.27万元;6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过户、划转、办证不及时,涉及面积18.84万平方米。二是资产财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4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涉及房产3325.47平方米、土地6.77万平方米、设备3台、金额2379.13万元;6个部门已办理移交或处置的资产未办理账务核销手续,涉及金额469.61万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有待提高。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房产闲置时间超过半年,涉及房产3.63万平方米;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房产被无偿占用,涉及面积4004.06平方米。四是3个部门3个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物品未执行政府采购,5个部门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审计监督,全年共抽查2053个单位、3078个项目,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对3个市的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审计,促进相关地区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审计发现: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截至2019年6月底,3个市累计结余就业补助资金37979.97万元。二是部分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不够规范。1个市超范围列支就业补助资金1069.6万元,个别培训机构违规申报获取创业补贴资金23.53万元。三是失业保险金管理不够到位。抽查发现,1个市有176名已登记就业人员仍然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涉及金额66.28万元。

(二)降成本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29个省级部门落实涉企收费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市县审计机关关注了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还有2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超标准收取涉企保证金259.06万元,涉及27家企业;6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涉企保证金214.49万元退还不及时,涉及49家企业;2个市、1个县存在参保单位基本信息不准确、企业划型工作推进不到位等情况,影响了社保费退费进度和部分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优惠政策。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情况。2019年11月,组织对全省16个市、25个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市县及部门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审计督促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2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清欠考核机制不够完善。3个市、2个县未将清欠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范围;1个市、4个县未制定清欠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或没有明确考评标准。二是由于部分地方清欠工作在政策宣传、业务指导、部门协同、核查力度上做得不够到位,截至去年10月底,审计抽查发现有4个市、12个县少报漏报拖欠账款1.15亿元。三是因未及时组织验收移交,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清退质保金等原因,截至去年10月底,审计抽查发现2个市、4个县新增拖欠账款2915.02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审计工作力度,服务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6年至2019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扶贫领域审计共发现问题1985个,截至今年5月底,已整改1974个,整改到位率99.4%,追责问责627人,推动扶贫政策制度落实357项,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制度365项,整改长效机制作用有效发挥。今年对4个贫困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部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目标任务,精准施策,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管理逐年规范。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如2个县12户家庭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涉及金额29.5万元;1个县181名贫困人口应享受未享受医保参保费用代缴政策,涉及金额3.98万元;2个县超范围、超标准向25户家庭发放产业扶贫补助1.97万元等,审计机关及时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加强整改,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精准落实。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调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审计。

1.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16个市、61个县,涉及4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2016年至2018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年度下达了全省污水处理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审计调查发现,2018年度建设任务中,有12个重点项目进度出现不同程度延误。

二是部分项目污水处理能力闲置。2018年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为68.41%,其中33个市、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负荷率低于30%,部分项目年平均负荷率不足10%。

三是部分项目运营质量不高。6个市的43个项目日常检测、在线监测指标不完整,记录缺失;4个县的6个项目未达标排放或存在二次污染;5个市的31个项目未及时对污泥进行处置,长期堆放于厂区或存放于处理池内,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9个缺水城市中,有6个城市的再生水利用率低于20%。

四是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0个市37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2个市的5个项目背离招标结果签订合同;4个市的8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部分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履责不到位,主要是参建单位人员配备与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2. 医疗废物处置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省本级和7个市本级,涉及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单位83个,延伸调查企业6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全省26436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尚有23047家未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98%;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交流和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

二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不规范。5家医疗机构未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1家医院存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现象;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是部分地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满负荷运转。我省现有17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分别为合肥市2家,其余每个市1家。审计发现,芜湖等6市的7家企业2019年医疗废物实际处置量已达到许可处置规模,其中合肥、淮北2市的2家企业已达到或超过其处置能力。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重点选择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运营及风险控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不断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政策落实,防范经营风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业务规模总量偏小,发展不平衡。2018年和2019年年末的全省在保余额分别为33.72亿元和43.13亿元,未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全省各县“劝耕贷”业务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推进缓慢,尚未形成规模。截至2019年底,全省105个县中尚有19个县未开展“劝耕贷”业务。开展“劝耕贷”业务的86个县中,东至等12个县担保总额48.13亿元,占全省担保总额的50.43%,其余74个县占比49.57%。业务规模最大的县担保户数1660户,担保总额6.22亿元,最小的县担保户数1户,担保额30万元。

2. 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16年9月,省财政安排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畜牧业担保费补贴15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结存达1473万元。二是部分担保贷款投放和使用不符合政策要求。抽查发现,2019年,超范围、超标准向1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非农业项目担保贷款1.6亿元;部分担保贷款被用于偿还其他负债等。

3. 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一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将省财政预拨或拨付的奖补、风险准备金及专项资金合计26514万元,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及省财政拨入资本金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也未按规定补充担保风险资金池。二是变相向担保客户发放贷款。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联合其他金融企业为农户发行P2P产品2100万元,因社会资本购买意愿不足,利用自有资金托底购买1073万元,收取贷款利息及担保费。三是部分项目逾期时间较长。截至2019年12月底,尚存逾期未予代偿项目193个,金额5783万元,其中逾期超过半年项目94个2402万元,存在潜在代偿风险。

五、重点民生工程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4个市、20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服务保障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2个市、10个县的30.26亿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其中银行贷款19.4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6.1亿元、财政资金4.7亿元;1个县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537万元未及时分配。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市、7个县的11个棚改、公租房项目开工超3年仍未建成,涉及住房5288套;2个市、1个县的4242套安置住房未达到建成标准或停工;2个县的2457套安置住房建成后尚未交付使用;3个县的1562套公租房空置;1个市、1个县盘活的2254套公租房未能及时有效使用;3个市、9个县的21个项目建设手续不全,涉及住房20204套;由于信息不共享、动态核查不及时等原因,3个市、19个县的1704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了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待遇,涉及住房1580套、资金28.7万元。

(三)税费减免政策未严格执行。1个市、11个县对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人防易地建设费等4317.66万元;4家金融机构对棚改项目违规收取贷款融资费用10940.7万元。

(四)部分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4个市、13个县应收未收公租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租金等924.63万元;1个市、5个县的公租房租金和房屋差价款等收入6770.95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1个县未及时收取棚改小区门面房销售款700.17万元;1个市、2个县的公租房管理不规范,资产未入账,少数公租房还存在质量问题等。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4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组织800多名审计人员,重点审计了财政资金20.59亿元、捐赠资金6.87亿元、捐赠物资3400多万件,核查专项再贷款资金58.03亿元,以审计监督实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审计情况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科学制定防控措施,防控资金物资保障有力,复工复产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总体规范。审计也发现,因疫情暴发突然,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工作协同性、及时性方面,有的还不够精准到位,主要是:初期对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界定不够明晰,部分地方补助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社会捐赠渠道较多,捐赠物资种类庞杂,接受捐赠组织工作量较大,对部分捐赠款物管理还不够及时规范,有部分物资未能及时进行实际清点,捐赠台账登记信息不够完整等。有关方面根据审计建议,及时予以整改规范。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十分重视,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督促。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推动落实有效投入。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着力稳企业保就业。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四送一服”专项行动,限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

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规范转移支付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转移支付结构。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长效机制。加强财政、金融和就业等相关政策执行的协调联动和后续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更好发挥政策协同效应。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方略,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四)加强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强化部门协同,一体化推进整改工作,促进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大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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