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并执行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学校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绩效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六、负责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九、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负责对学校物资(设备)、工程招投标、合同(协议)的签订等重点领域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负责督查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以及审计结果利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十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审计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有关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控制管理、专项经费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定财务审计类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内管机构党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及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工作;
八、做好督促落实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九、负责财务审计项目的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定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立项预算审计、工程量清单审计、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等审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校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负责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审核;
六、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及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工作;
七、做好督促落实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八、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基建、修缮造价、合同签订等业务方面的审计咨询服务;
九、负责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 | 职务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李新建 | 处长 | 行政楼南605 | 0556-5305096 |
张婷 | 副处长 | 行政楼南607 | 0556-5305137 |
孙斌 | 工程审计科副科长 | 行政楼南601 | 0556-5305597 |
倪俊 | 高级工 | 行政楼南601 | 0556-5305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