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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审计处2019年2月27日第3次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一部分 处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处工作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安庆师范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处务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会人员对处务会的决定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第三条 处务会议事范围主要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

2.讨论拟定本单位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审计业务,通报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每月)。

3.讨论决定审计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内部机构设置、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各类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发放、大额资金使用(暂定2000元)、社会审计机构遴选招标等。

第四条 处务会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第五条 处务会议题内容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确定。须有单位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安排专人负责签到、规范记录,及时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传达会议内容和部署。

 

第二部分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口头报经审计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条 凡因公出差者,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要及时主动汇报出差情况,并按时到校上班。

第四条 请假的种类及期限:

.事假:凡因私事必须离开岗位者,具有充分理由,可请事假。事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病假:凡因病必须离开岗位者,凭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可请病假。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岗位者,超假不归者,均按旷职论处。对旷职者,按学校规定扣发岗位津贴。

第六条 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如有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的,以学校制度为准。

 

                  第三部分 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认真执行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按工作分工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

第二条 印章管理。按照学校印章管理办法,单位公章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登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保密制度。认真执行学校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自觉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第四条 信息公开。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单位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五条 采购管理。按照学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限额以上按相关程序进行招标,限额以下零星物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 共同采购,单件零星物品由经办人个别采购,报销时需部门另外工作人员证明。

 

以上三项内部管理制度从2019年2月27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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